怎樣忘記他 張小嫻
“我怎樣可以忘記他?我很想忘記他,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。”
如果沒法忘記他,就不要忘記好了。
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去忘記一個人?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。
現在,我請你千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。
請問,你想到的是什麼?
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了。
你愈努力想去忘記,你愈是無法忘記。
仍然愛著他,忘不了他,是理所當然的事,不必覺得慚愧。
有些人明明忘不了,卻自欺欺人說:
“我已經忘了他。”
然而,只要別人一提起他,她就無法控制自己。
有一天,你會忘記他的。
真正的忘記,是不需要努力的。
有一天,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,扭開唱機聽聽自己喜歡的音樂,
你忽爾想起,你曾經愛過一個人,
啊,原來你愛過這個人,那仿佛是很遙遠的事,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。這就是忘記。
有一天,別人提起某某,你才猛然想起,你曾經愛過這個人,現在已經不記得了。
這就是忘記。
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,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什麼意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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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猛然回首時的心痛呢?
還能怎麼樣呢?
還是要繼續想法子過日子嘍!
ㄟ不同意…ㄟ!!
愛過的人,不會忘記,愛過的人只是落入潛意識裡。
所以才會暮然回首,憶起。
那憶起之後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