樣忘記他  張小嫻


  失戀後,我們總愛問:
  “我怎樣可以忘記他?我很想忘記他,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。”
  如果沒法忘記他,就不要忘記好了。
 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去忘記一個人?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。
  現在,我請你千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。
  請問,你想到的是什麼?
  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了。
  你愈努力想去忘記,你愈是無法忘記。
  仍然愛著他,忘不了他,是理所當然的事,不必覺得慚愧。
  有些人明明忘不了,卻自欺欺人說:
  
      “我已經忘了他。”

  
        然而,只要別人一提起他,她就無法控制自己。

  有一天,你會忘記他的。
  真正的忘記,是不需要努力的。
  有一天,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,扭開唱機聽聽自己喜歡的音樂,
        你忽爾想起,你曾經愛過一個人,
 
        啊,原來你愛過這個人,那仿佛是很遙遠的事,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。這就是忘記。
  有一天,別人提起某某,你才猛然想起,你曾經愛過這個人,現在已經不記得了。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 這就是忘記。

  
        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,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什麼意義?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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